管辖权上诉请求错误法院如何处理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接到案件后,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案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法院提起上诉的,上诉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并且要提交上诉书,那么管辖权上诉请求错误法院怎么办?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管辖权上诉请求错误法院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接到案件后,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案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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