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一年半后起诉丨不能笼统地认为超过一年就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和中断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出现了车祸的时候,必须尽快的到医院进行治疗,而且要保护好现场让交警来进行责任划分,划分之后就应当立即解决赔偿的事项,如果说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是否还可以起诉?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生车祸一年半后起诉
不能笼统地认为超过一年就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和中断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同法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发生车祸的一年内如果伤者一直住院治疗的,则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伤者在一年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会认定其已超过诉讼时效而驳回其起诉。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车祸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过了一年半原则上来说是不能再起诉的,但是在满足了一定条件的时候,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一定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