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在生活中产生民事纠纷的时候特别多,现在的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所以人们在经济上或者是平时的工作上都容易产生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可能会提起诉讼。那么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事诉讼法常识:中止诉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民事诉讼在审理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产生很多状况,有时候会导致民事诉讼终止,或者是终结的情况,那么导致民事诉讼终结的原因有很多。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中国辩护人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