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
在我们的生活中,通常会遇到调节不了的民事纠纷和受到不法侵害的刑事纠纷,这时候,作为受害人的我们通常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而提起诉讼。这就是在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了,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那么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是多久?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仔细讲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规定
(一)诉讼代表人的条件与人数
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2)具有诉讼行为能力;(3)具有与进行该诉讼相应的能力;(4)能够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职责。
根据《民诉意见》第62条的规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数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二)诉讼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在多数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代理人。具体来讲,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但在处分涉及被代表人的实体权利时,如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三)诉讼代表人的更换
在诉讼中,诉讼代表人不能履行职责或滥用代表权时,可以更换。在需要更换诉讼代表人时,应由被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更换申请。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有理由的,应裁定中止诉讼,然后召集全体被代表人,以推选、协商等方式重新确定诉讼代表人。新的诉讼代表人产生后,诉讼恢复。原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更换后的诉讼代表人有拘束力。
不宜适用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适用代表人诉讼可能会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就不宜适用代表人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月15日颁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单独或者共同诉讼的形式受理,而不宜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受理。
在诉讼的时候,我们要按照法院的步骤来进行案件审理,我们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中国辩护人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