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
  5. 刑事诉讼法全文

检察院对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对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怎么处理丨1、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或者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以下处理:(1)将调查核实的结论书面通知监管场所或者主管机关和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的近亲属(2)认为监管场所……

检察院对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怎么处理检察院应当对看守所、监狱等机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将结论通知相关机关和人员。认为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等。关于检察院对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检察院对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或者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以下处理:

(1)将调查核实的结论书面通知监管场所或者主管机关和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的近亲属

(2)认为监管场所或者主管机关处理意见不当,或者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3)认为可能存在违法犯罪情形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三条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共同对本院的审判行审判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其提起的方式和适用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确有错误,既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又包括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既包括适用实体法错误,也包括法定程序错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未发现错误,不能提起审判监督。另外,人民法院对未生效的裁判发现错误的,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而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应当对看守所、监狱等机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调查核实后,将结论通知相关机关和人员。认为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
  1、本文是作者“子楚添羽”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xsssflfg/xsssfqw/96283.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