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公开案件对涉密证据怎样处理丨1、刑事案件公开审理时,审理过程中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法庭应当制止提出证据行为;(2)、确与本案有关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
刑事案件公开审理时,审理过程中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院应当制止,确与本案有关,可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关于刑事公开案件对涉密证据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刑事公开案件对涉密证据怎样处理
1、刑事案件公开审理时,审理过程中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法庭应当制止提出证据行为;
(2)、确与本案有关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
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
3、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也要把各种言词证据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的来源和去向加以说明。
刑事案件公开审理时,审理过程中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院应当制止,确与本案有关,可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