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刑事诉讼指南
  5. 辩护

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

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丨1、发问要谨慎、要有的放矢。发问要谨慎,是因为在庭审中的发问是当下正在进行的一个活动,所以要判断当时被告人的情绪状况,切忌在其情绪波动时随意发问。同时,在有同案犯时,对同案犯的发问一定要慎之再慎,必须考虑到同案犯之间相互推脱、诿过的……

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辩护人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辩护人要利用自己的权利对案件的情况进行询问,询问是非常重要的,是质证的主要方式之一,那么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

1、发问要谨慎、要有的放矢。

发问要谨慎,是因为在庭审中的发问是当下正在进行的一个活动,所以要判断当时被告人的情绪状况,切忌在其情绪波动时随意发问。同时,在有同案犯时,对同案犯的发问一定要慎之再慎,必须考虑到同案犯之间相互推脱、诿过的可能性。而且需要认真考虑发问结果是否会有利于被告人,并据此决定是否发问。发问要有的放矢,是指发问要为之后的庭审做铺垫,具体而言的话,发问的问题要有利于之后的证据质证(如与证据的三性相关的发问)、要澄清控方不当或误导的讯问问题、要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强调认罪态度或量刑情节)。法庭上的发问并不应随意布闲棋,如果没有明确的目的的话,辩护人应谨慎发问。

2、发问的问题要简洁、明了、易于回答。

发问的问题要明确,以便法庭和被告人听清楚。复杂的问题既不利于发问,也不利于被告人回答。通过有逻辑的一问一答精确的展现事实不仅受法庭欢迎、也有利于被告人利益。不要让法庭听糊涂,也不要让被告人反应不过来。同时,要考虑到法官的心情,一方面,庭审是法官漫长职业生涯中经常性重复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庭审的主要目的还是查明事实、进行审判。综合这两点,辩护人的发问简洁明了有针对性是不容易让法官产生焦躁心理的。切忌空话或者单纯取悦当事人的套话。

3、对诱导式发问高度敏感。

一方面要避免辩护人使用具有诱导性质的发问问题,另一方面要及时反对公诉人提出的带有诱导性质的发问问题。

法庭提问的作用

1.辩护律师通过法庭询问可以进一步全面了解、揭示案件情况。在这种复杂的案件中,辩护律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通过卷宗材料,全面详实地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阅卷时间不足、调查取证时问不足、无法了解同案其他被告人对案情的认识、证据材料反映的案情与客观事实之间存在的天然的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辩护人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掌握案件的全部情况,因此必须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询问加以解决。

2.表明辩护律师的立场和心态。让法官知道辩护律师是在帮助裁判者顺利完成庭审活动,帮助裁判者查清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同时让控方知道,辩护律师是在就事论事,愿意在尊重、平和的气氛下研讨案件的事实问题和证据问题,消除控方对辩护人可能产生的疑虑以及潜在的对抗情绪,唤起控方采取理性的方式与辩方开展对抗。

3.缓解被告人紧张、激动的情绪。引导其采取理性的态度正确面对庭审过程。绝大部分的被告人都是第一次参加庭审,长期的羁押和生活条件骤变产生的巨大落差,使他们心态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在庭审期间的表现很可能与平时判若两人,这对认定案件事实以及此后的适用法律非常不利。辩护律师要对此予以充分的重视。尤其在现阶段,我们的司法实践中,不允许辩护律师和被告人随时进行交流的情况下,通过法庭询问的机会,利用指示、要求、肯定、批评式问话等方式,加强与被告的沟通,可以缓解被告人的不当情绪,让他们冷静地陈述事实。

4.给自己的当事人一次完整的机会,让他做出充分的表述。此时辩护律师要以开放性的问题为主,让被告人在回答问题时便于打开思路、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尤其是控方在首先询问的过程中,采取了封闭性的提问,限制被告人作出解释的时候,辩护人一定记住在自己提问时,提供给被告人一个机会,让他把话说完。

5.为此后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做好铺垫。在此阶段,辩护人要引导被告将案件的重点情节、重要证据揭示出来,为以后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做好铺垫。严格来看,法庭询问为以后的举证质证指明了重点,让其他各方产生了悬念和热情,期待举证质证阶段的到来,看看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人所述的是真实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刑事案件辩护人如何提问”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案件在庭审的过程中,辩护人在提问的时候,要注意要谨慎、要有的放矢、提问是简洁、提问要突出重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多加香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xssszn/bianhu/76187.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