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案件上诉由谁审理丨再审案件上诉,由原来的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刑事案件重审后如何处理丨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
我国刑事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人是可以上诉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抗诉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可能再审,那么,再审案件上诉由谁审理?下面由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再审案件上诉由谁审理
再审案件上诉,由原来的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刑事案件重审后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告人无罪。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书;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
三、再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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