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书是谁写的丨刑事和解书由哪一方写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和解是由司法机关调解的,可以由司法机关制作和解书。相关法律规定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
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而刑事案件进行和解后,可以出具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对量刑是有一定影响的,那么刑事和解书是由什么人写的?下面由中国辩护人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和解书是谁写的
刑事和解书由哪一方写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和解是由司法机关调解的,可以由司法机关制作和解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和解书由哪一方写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和解是由司法机关调解的,可以由司法机关制作和解书。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