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刑事诉讼指南
  5. 刑事和解程序

刑事和解制度如何实现正当性

先,所谓刑事和解制度只能适用于民事部分,对于刑事部分只有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会产生作用。第二,民事部分的和解与民事案件的和解相识。第三,对于刑事案件,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并实际赔偿的,可以在量刑是给予考虑。刑事和解也称恢复性司法、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

刑事和解制度如何实现正当性当我们一听到有关刑事的事情的时候,我们的神经就会很紧张,因刑事的某些特点和处罚,我们不得不时刻注意。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是非常有必要性的,这一制度的设立更好的保证的法律的公平性。那么刑事和解制度如何实现正当性?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先,所谓刑事和解制度只能适用于民事部分,对于刑事部分只有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会产生作用。

第二,民事部分的和解与民事案件的和解相识。

第三,对于刑事案件,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并实际赔偿的,可以在量刑是给予考虑。

刑事和解也称恢复性司法、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作为国内外刑事司法替代性模式,其产生有其深厚理论基础、人文基础、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恢复正义理论是刑事和解的核心理论,恢复正义理论认为,犯罪破坏了加害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正常利益关系,恢复正义的任务是平衡这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建。契约精神是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之一,契约精神体现刑事和解制度的本质精神。

传统中国“无讼”价值理念、“和合”传统文化对民众法律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影响,使刑事和解制度有深厚的文化土壤,有助于在中国的构建可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要求建立和完善依法从宽处理的审判制度与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刑事自诉案件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中国刑事实体法、程序法中就已蕴含着刑事和解制度价值理念和雏形。

刑事和解制度有公正、效率的法律价值,其中公正价值体现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体现对加害人合理利益的保护及再社会化和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并非所有犯罪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有其适用条件和范围,主要适用于侵害个人法益轻微刑事犯罪、过失犯罪、未年人犯罪以及自诉案件等等。中国的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体制,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各有不同诉讼程序规定,自诉案、公诉案件在审判阶段启动和解程序主体、主持、法律效果各一样。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占刑事和解的绝大多数。

刑事和解的启动和受理

(l)启动。适用刑事和解通常有三种启动方式:

一是当事双方自行提出达成和解的愿望;

二是当事人双方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请求;

三是司法机关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

(2)受理。刑事和解的受理,应由公、检、法机关进行。受理后,应当审查是否具有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告知双方当事人。

刑事和解制度通常是通过其制度的特点从而实现正当性的,对于刑事案件来讲,正当性尤为重要,一旦不具备正当性就会对刑事的结果产生偏差,影响相关人的权益等等。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中国辩护人进行专业的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穿跑鞋的律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xssszn/xshjcx/75584.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