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提起抗诉,制作刑事抗诉书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裁判之后,人民检察院也可能会对刑事判决不服,那这个时候检察院就可以对该生效裁判提起抗诉,当检察院提起抗诉时,抗诉书应该由谁送达,又送达给谁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谁有权提起抗诉,制作刑事抗诉书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是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的抗诉,提出抗诉的检察院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诉讼中,是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制作抗诉书送达给人民法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