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因……(写明案由)……
(—)-行终字第–号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写明二审法院改判结果的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