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据的认证,实际上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分析、判断和认定过程,通常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证据要借助一定的认证方法,主要的包括以下几种:其一,逐一甄别法,即法官对于当事人提供和法院以职权收集到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判断其证据能力和证据力的方法。逐一甄别法是……
对证据的认证,实际上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分析、判断和认定过程,通常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证据要借助一定的认证方法,主要的包括以下几种:其一,逐一甄别法,即法官对于当事人提供和法院以职权收集到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判断其证据能力和证据力的方法。逐一甄别法是对证据进行认证的常见方式。通常作为对有关证据加以初步筛选、审查和判断的必要手段。要求认证主体针对单一证据的特征、性质、表现形式等是否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加以识别和判断从而得出相关的认证结论。
其二,相互对比法,即在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可比性的证据进行认证时,根据事物的本质特征的同一性原理加以比较、分析从而得出其是否异同的结论的认证方法。 其三,综合印证法,即将涉及对案件事实有关的所有证据加以综合性分析、判断,以认定证据之间是否相互照应,协调一致的认证方法。以上是对证据进行认证的三种基本方法,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方法,如科学技术鉴定法,反证法,排除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