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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

侦查分类:刑事诉讼 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要制作记录。 一、现场勘查记录是的作用是: 1、对犯罪现场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看后,也能对现场情况一目了然。 2、固定、保全证据的重要措施。 3、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有一定的程……

现场勘查记录

侦查分类:刑事诉讼

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要制作记录。

一、现场勘查记录是的作用是:

1、对犯罪现场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看后,也能对现场情况一目了然。

2、固定、保全证据的重要措施。

3、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有一定的程序和规格要求,可以约束公安人员依法办案和提高公安人员现场勘验检查的质量。

(1)现场勘验检查记录由三部分组成:勘验检查笔录(文字记录)、现场图、现场照片。

(2)现场勘查笔录

(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包括前言、叙述事实、结尾三个部分:

二、前言部分包括:

1、报案时间、发案时间、报案人、被害人的情况。

2、保护现场人员的姓名、职业、到达现场是时间、采取的保护措施和辩护现场中发现的情况。

3、现场勘查指挥员和侦查人员、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

4、见证人名单,以及他们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

5、勘查工作起止时间,勘查的顺序和当时的气候、光线等条件。

三、叙述事实部分包括:

1、现场的具体地点。市、区、街、胡同、门牌号。

2、现场具体位置极其周围环境,通向各地的道路等。

如果是室内现场,还有记录门窗是否开着,有无撬痕、足迹。屋顶、墙壁由无孔洞等情况。

3、现场中心部分和有关场所的情况。

如尸体位置、血迹情况、相邻物翻到移动情况,遗留物的位置。

4、现场发现的各种矛盾和反常情况。

如尸体受开放性伤口但地上无血迹。墙上有洞但无通过的痕迹。

四、结尾部分包括:

提取痕迹、物证的名称、数量。

现场照片的种类、数量。

绘制现场图的种类、数量。

笔录的其他附件,如尸体检验报告、人身搜查笔录。

现场勘验人员的签名。

现场见证人的签名。

现场绘图:为了简明扼要地固定和反应犯罪现场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内部空间结构,进出路线和各种遗留物证的分布情况,现场绘图是笔录的重要补充。

五、现场图的作用:

1、能够克服人眼视角视力的局限性。把现场上被遮挡的,勘查人眼无法直接看到的,或者因范围过大无法一次看到的现场空间环境,与其他场所的关系等,简明、形象、集中的反映出来。

2、能够排除各种无关物体的干扰,专门讲与犯罪有关的物体、痕迹的位置、形状、大小、距离及相互关系等,一目了然的反映出来。

3能够简明生动地反映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来去路线和活动踪迹。

六、现场图按其记录的内容不同,分为:

1、现场方位图

2、现场全貌图。

七、现场图按其绘制的方法不同,分为:

1、现场平面面图,

2、平面展开图。

3、立体图,

4、透视图

5、剖视图

八、现场图按其绘制比例要求不同,分为:

1、比例图。

2、示意图。

3、比例和示意结合图。

无论哪一种现场图,都应当借助指南针确定现场的实际方向,并将方向在图纸上标明。

图内物品要按约定的图例标明:房屋、未完成的建筑,楼梯、单扇门、双扇门、推拉门、转门、单层窗、双层窗、铁路、公路、乡村路、木桥、石桥、渡口、洼地、小丘、阔叶树、针叶树、树林、果园、菜地、草地、水田、旱田、手推车、自行车、摩托车、畜力车、拖拉机、轿车、载重车、床、柜、沙发、椅子、缝纫机、电视机、炉灶等都有固定的图例。法官和律师没有绘制现场图的职责,但应当会识别现场图中的图例。

现场照相:为了客观记录犯罪现场的情况和固定、提取现场的痕迹物证,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必须进行现场照相。现场照相是现场勘查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现场照相按照内容和要求不同,分为:

1、现场方位照相。

2、现场全貌照相。

3、现场中心照相。

4、现场细目照相。

十、现场照相常用的几种方法:

1、相向照相法

对同一个物证,从相对的角度分别照相。

2、十字交叉照相法

对同一物证,从四个不同的方向分别照相。

3、分段照相法:对物证分为若干部分,先一个部分一个部分的分别照相,然后按照现场原貌连接为一张完整照。这种照相法适用与火灾现场、坍塌的楼房、坍塌的大桥等大型物证。

5、比例照相法:在被照相物证一侧放一把尺子,能准确反映物证的大小。这种照相法适用于血迹、足迹、鞋印、手印、刀子、斧头、螺丝刀等小型物证。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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