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陈述的概念是什么丨所谓被害人陈述,就是指受犯罪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做的陈述。被害人做为诉讼的主体,具有独立的当事人地位,被害人的陈述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诉讼证据。凡是有被害人……
证据不仅有直接证据还有间接证据。只有直接指出案件事实的才能是直接证据,其他大多数只能为案件从侧门提供证据的也只是间接证据。被害人陈述的概念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害人陈述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被害人陈述,就是指受犯罪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做的陈述。被害人做为诉讼的主体,具有独立的当事人地位,被害人的陈述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诉讼证据。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如果被害人能够陈述案情,这一陈述便成为认定该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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