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开庭调解不成之后怎么办丨1、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公司里面受到了伤害,一般都是用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的,如果和用人单位出现了劳动争议的话,可以进行调解,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应当如何办理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开庭调解不成之后怎么办
1、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到法院调解这个时候不成功的话,所面临的流程基本上就是开庭处理了,而且还需要对员工进行一个工伤的认定,这种情况也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