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既遂吗吗丨受贿收的是假币,属于既遂。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首先,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
受贿罪是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受贿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达到一定数额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既遂吗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既遂吗吗
受贿收的是假币,属于既遂。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
首先,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受贿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
其次,根据本法规定,受贿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而也不影响受贿既遂的成立。
第三,以贿赂是否到手作为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同样适用于索取贿赂的情况。索贿而未得到贿赂,仍然说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符合 本法关于未遂的法定要件。那种认为一经实施索贿行为就构成受贿既遂的观点,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第四,至于受贿人收的是假币,是行贿人的一种欺诈行为,并不是其受贿人的主观意志之外的,不能排除其受贿的客观事实。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不能成立受贿既遂”问题进行的解答,收受假币需要不具有经济价值,但行为人主观上存在受贿的意志,所以收受假币会构成受贿罪既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