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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之后自残成严重残疾人,还会坐牢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罪犯在监狱自伤自残的,不允许保外就医。什么是刑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根据《刑法》第32条、33……

犯罪之后自残成严重残疾人,还会坐牢吗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并且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能力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的刑罚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拘役几种。那么,犯罪之后自残成严重残疾人,还会坐牢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罪犯在监狱自伤自残的,不允许保外就医。

什么是刑罚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

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

(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残疾人,只要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聋哑人,可以从宽处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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