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学生打耳聋了怎么办丨老师把学生打耳聋了,老师会受到学校的内部处分,同时,对该学生已经构成了侵权,学生家长可以要求侵权赔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
老师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教学工作中,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教导学生。如果老师上课打人的,已经触犯了法律和学校规章,需要负责。那么,老师把学生打耳聋了怎么办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师把学生打耳聋了怎么办
老师把学生打耳聋了,老师会受到学校的内部处分,同时,对该学生已经构成了侵权,学生家长可以要求侵权赔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老师把学生打耳聋了,老师会受到学校的内部处分,同时,对该学生已经构成了侵权,学生家长可以要求侵权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