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袭警的人提供工具是共同犯罪吗丨1、当事人为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犯论处2、依据其在袭警行为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从犯的,可以从轻处罚。3、根据《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时,被执法人员不配合执法,并且采取暴力的方式袭警的,往往会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为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犯论处;依据其在袭警行为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从犯的,可以从轻处罚。以下就是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的答案。
一、为袭警的人提供工具是共同犯罪吗
1、当事人为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2、依据其在袭警行为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从犯的,可以从轻处罚。
3、根据《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
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被执法人员暴力袭击执行职务活动的人民警察时,而当事人为袭警行为人提供工具、帮助的,一般以共犯论处,依据期在袭警行为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属于从犯的,可以从轻处罚。有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到中国辩护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