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丨1、以下要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行为。2、法律依据……
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有以下几个:(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行为。关于怎么样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1、以下要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处罚
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解释(一)》第3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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