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能否办理监视居住丨满足监视居住的条件可以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
社会上有很多的人可能会进行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在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我们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进行限制的,那么累犯是否可以办理监视居住?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累犯能否办理监视居住
满足监视居住的条件可以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所以,累犯是否可以监视居住,依据该条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中一个,就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刑法包括刑事诉讼法其他条文均未规定累犯不得采取监视居住。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累犯的话也可以监视居住,但是累犯不可以取保候审,在满足条件的时候是可以监视居住的,患病不能够自理,还在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的妇女都是可以不进行拘留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