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都是无偿的吗丨不一定,被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是有偿的。被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无偿劳动。《刑法》第三十九条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
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都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接受改造,犯罪分子要认真改造,争取获得减刑等宽大处理,早日回归社会,进入正常的生活,那么罪犯劳动都是无偿的吗,小编整理了关于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罪犯劳动都是无偿的吗
不一定,被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是有偿的。被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无偿劳动。
《刑法》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监狱法》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第七十二条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综合上面的介绍,监狱对管制和拘役刑罚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中国辩护人,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