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如何处理丨1、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般不得发回第一审人……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相关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如果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不得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如何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般不得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条。
二、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1、死刑核准权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权力。实施审判监督的重要权力之一。中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
2、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核准。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没有上诉、抗诉的,均由高级法院行使核准权。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核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如果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后,不得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