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定罪标准与定罪处罚是怎样的丨一、本罪的立案标准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
?信用卡是可以透支消费的,所以说就有很多人看着这一点就进行非法的诈骗,甚至是用废旧的信用卡进行诈骗,那么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应法律规定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用卡诈骗罪定罪标准与定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二、本罪的量刑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话,一般在5000元以上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比较多,这个需要根据对方的涉案金额来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