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警察不管如何处理丨公安机关对控告人的报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相关法律规定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
盗窃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盗窃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盗窃罪,盗窃行为的受害人也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那么盗窃案警察不管怎么办?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盗窃案警察不管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对控告人的报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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