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法罪名
  5. 侵犯财产罪

网络平台是否对网托行为有监督管理职责

这种“网托”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欺诈,严重违背了商业诚信原则,影响了商家正常的公平竞争,更会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长此以往,人们会对一些网上购物平台失去信任,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对这种“网托”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分析起来,这种“网托”行为之所以会存在,……

网络平台是否对网托行为有监督管理职责在实践中,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习惯于网上购物,不少经常光顾网上商城的人还养成了查看网友留言的习惯。若看中的商品网友留言多、好评占比高,就会下单购买。正是由于这一特点,为获得更好的销售收入,个别网店就打起了“评价”留言的主意,花钱雇人或者找一些专门公司为自己经销的商品做出好评,甚至夸大效果以拉拢人气,而对竞争对手的商品则留下差评。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网络平台是否对网托行为有监督管理职责。

这种“网托”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欺诈,严重违背了商业诚信原则,影响了商家正常的公平竞争,更会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长此以往,人们会对一些网上购物平台失去信任,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对这种“网托”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分析起来,这种“网托”行为之所以会存在,固然有一些商家为追求利润而恶意竞争的原因,也不可忽视一些“网托”公司在其中推波助澜。从“医托”、“药托”到“房托”、“车托”,各种备受诟病、害人不浅的网络“托”现象背后总有一条利益链。如今,“网托”已俨然成了一种职业,只要家中有电脑,能上网,一天花上几个小时,在一些网站上按照相关授意发出符合要求的帖子就可获利。

不过,目前由于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硬指标”、“硬规定”等规范,要确认发帖者与相关电商或“网托”公司的雇佣关系还不容易。但是如果人们发现跟帖中总是出现几个相同的IP地址,那就要多留个心眼儿,对一些内容单调、千篇一律的帖子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

从根本上来讲,解决“网托”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管理措施,网络购物平台也要加强相关评价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在引入第三方管理或探索登录用户实名制方面做出努力,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和诚信电商的利益。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靖难猪四崽”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zm/qfccz/28639.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