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遗失物的定罪范围是怎样的丨非法占有遗失物的定罪范围可以从其构成条件进行分分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些粗心大意的时候,所以说我们也会有自己将自身的财产不慎的丢失的情况发生,在我们丢失财产之后我们也肯定是会慌乱,会伤心的,那么,非法占有遗失物的定罪范围是怎样的?以下便是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占有遗失物的定罪范围是怎样的
非法占有遗失物的定罪范围可以从其构成条件进行分分析: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本罪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2、必须是将他人遗失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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