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第二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
法律并未将拐卖儿童的行为单独规定为一个犯罪,而是与拐卖妇女行为一起规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因此,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是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那么拐卖儿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中国辩护人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拐卖儿童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第二条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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