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丨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关于拘传适用对象,一种是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而另一种是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那么,关于拘传的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对此,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拘传的执行程序,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拘传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拘传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传唤不仅适用于刑事程序,也适用于行政程序及民事程序,而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只适用于刑事程序。所以,要拿传唤与拘传进行比较的话,只能在刑事程序领域内进行区分。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拘传只适用于刑事被追诉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而传唤还适用于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
第二,刑事不同,拘传是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传唤则不具有。举个例子,如果传唤某故意杀人案的目击证人前来作证,证人如果不去录证言的话,公安是不能直接把他抓过去的;而公安若把某人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拘传其接受讯问,那这个人必须去公安局接受讯问,否则公安可以强行带走。说白了,传票就是一个通知书而已,没有强制力。
第三,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传必须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在刑事程序有需要时进行,而传唤可以《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的程序,拘传带有强制性,而传唤则是口头或书面告知对方来参加诉讼活动,当然,两者没有合法的正当理由必须出席。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拘传的执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中国辩护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