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继续羁押吗丨会继续羁押。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特殊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根据最高法适用《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检方因补充侦查申请延期审理……
很多时候有可能,如果我们要对一个案件延期审理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延期审理,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建国在延期审理期间是否需要继续羁押?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延期审理继续羁押吗
会继续羁押。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特殊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最高法适用《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检方因补充侦查申请延期审理也只能以两次为限。
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那么将不再受前述审理期限的限制。而且,如果经过最高法批准的话,也没必要七次延期。
根治这一司法问题,说到底需要改革现行的羁押制度,将审判前羁押从一般原则变更为少数例外。
就法律规定而言,我国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这意味着,凡在法院做出生效裁判以前,即便是被羁押的被告也被推定是无罪的。而对于“被推定为无罪的人”,进行长时间的羁押很显然是违背法理的。
正因为如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在实际司法过程中,这一条款很难落实到位。
超期羁押的问题不解决,无罪推定原则就很难真正贯彻落实到位。而根治这一司法问题,说到底需要改革现行的羁押制度,将审判前羁押从一般原则变更为少数例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在延期审理期间是需要继续羁押的,但是对于延期审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之后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而申请延期也只能与两次为限。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