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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可以更改居住地吗

一、监外执行可以更改居住地吗丨可以。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的,应当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社区矫正对象……

监外执行可以更改居住地吗在现实社会中很多的犯罪分子在服刑过程中比较特殊,比如身上有严重的疾病,按照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是个人在执行期间想要去外地,那么监外执行是否可以更改居住地?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监外执行可以更改居住地吗

可以。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的,应当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

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正当理由是指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

前款规定的市是指直辖市的城市市区、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和县级市的辖区。在设区的同一市内跨区活动的,不属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第二十七条 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

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可以由司法所批准,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超过七日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每次批准外出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

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超过三十日的,或者两个月内外出时间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应报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二、监外执行注意事项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 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 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 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监外执行是可以更改居住地,但是必须要经过矫正机关的同意,而且申请的时候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因为部门是要进行审核的,这个是很重要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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