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可否探视丨当事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如果想要进行探视的,需要经监视居住执行机关的批准。相关法律规定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时,被监视居住的人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并且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监视居住可能被取消,那么监视居住可否探视?下面由中国辩护人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监视居住可否探视
当事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如果想要进行探视的,需要经监视居住执行机关的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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