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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一、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丨1、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一般来说,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怀孕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并且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正在进行改造的罪犯,都可以向检察院或者法院进行申请监外执行。关于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二、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1、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2、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

一般来说,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怀孕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罪犯是监外执行的对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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