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诉如何处理丨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再审按二审程序审理撤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再审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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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诉如何处理
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再审按二审程序审理撤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再审适用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一百七十三条 撤回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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