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找不到人怎么处理丨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二、法律规定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
在警方或是法院对于案件立案之后,就可能会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况,一旦找不到当事人或是涉事人,案件的发展都容易带来影响。很多人会对于立案找不到人的后续处理的内容非常的好奇,不知道具体处理规定。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一、立案找不到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立案找不到人后警方或是法院是会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给专业的律师。面对立案找不到人的当事人要怎么样处理案件之后的事情等等,你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中国辩护人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