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申诉时效还能不能起诉丨如超过申诉时效,履行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由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连接性,自然不能分别适用不同制度,两种程序适用的法律规范也应具有一致性,否则仲裁程序前置制度就失去意义。而申诉时效作为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也自然受到诉讼时效理论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超出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法院是有可能不受理起诉请求的,那么超过申诉时效还能起诉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超过申诉时效还能不能起诉
如超过申诉时效,履行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由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连接性,自然不能分别适用不同制度,两种程序适用的法律规范也应具有一致性,否则仲裁程序前置制度就失去意义。
而申诉时效作为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也自然受到诉讼时效理论的约束,即仲裁庭和法院均不能主动援引时效来作为判案的依据;申诉人超过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期限申请仲裁,仲裁庭仍应当进行实体审理,查明是否有中止、中断的情况,而不能主动援引时效裁定不予受理。申诉时效只是赋予了义务人以抗辩权,义务人若不主动以此作为抗辩,仲裁庭仍不能主动适用时效规定。
二、仲裁期间未以时效抗辩的后果
当事人在仲裁期间未以时效抗辩,在诉讼期间主张时效不能获得支持。如被诉人在仲裁阶段因未提出时效抗辩而导致败诉,其在诉讼期间又主张时效的,法院应不予采纳其观点。我们认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义务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法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构成时效利益的抛弃,则应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被诉人在仲裁期间如未提出时效抗辩,应视为其默示抛弃其时效利益。故仲裁程序结束后,已经重新开始了时效期间的起算,如被诉人在诉讼阶段再行提出时效抗辩,自不能获得法院支持。当然,如其在仲裁阶段提出时效抗辩而未被采纳,其在诉讼期间仍可提出,法院仍需重新审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三、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超过申诉时效还能不能起诉”问题进行的解答,申诉超过时效的,仲裁庭仍应当进行实体审理,查明是否有中止、中断的情况,依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受不受理起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