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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等机构有哪些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

一、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等机构有哪些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丨1、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事故检察:(1)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2)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3)突发公共卫生事……

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等机构有哪些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具有: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等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关于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等机构有哪些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等机构有哪些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

1、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事故检察:

(1)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

(2)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4)其他重大事故。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二条

二、看守所的职权有哪些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載械具。

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具有: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等情形,应当开展事故检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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