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审判阶段
  5.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管辖异议可以再审吗

一、管辖异议可以再审吗丨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应进行再审二、法律规定丨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管辖异议可以再审吗诉讼案件的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在法院进行了裁定之后,一些人对于该裁定的结果不满,认为不符合自己的期待。眼看之前的诉讼案件又开始继续进程了,就打算要求管辖权异议先再审下。听一听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管辖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应进行再审

二、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七)项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人民法院可再审。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章节的规定中第208条明确规定“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申请人根据上述178条、179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认为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是对法律错误适用。根据上述208条之规定,明确了只有“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申请再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在该范围。关于179条和208条之间的关系,首先,208条作为司法解释和特别性规定,理应效力优先;其次,综合来看,前者应系实体审理判决生效后,具有这一情况时,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而后者是单就程序性裁定的再审性规定,由此可见本案理应适用208条;最后,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关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明确删除了管辖错误时,可申请再审的情形,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无论是程序性裁定还是实体性判决,及时出现管辖错误,当事人均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特性决定其不适用再审程序为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不至被拖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程序事项的裁定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对程序问题作出判断的权利授予法院,目的是维护程序正常进行,而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分歧不至于危及诉讼的效率与稳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就是如此,它由法院依职权审查后作出,不经当事人辩论而为之,更尊重的是法院的权威,因此对其进行再审是不合适的。

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和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不效率。管辖权异议生效时,案件转入对争议实体问题的审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正在进行的审理却不因之而停顿,若再审结果恰恰否定了管辖权异议终审裁定的结果,已经进行一段或进行完毕的实体审理则毫无异议,完全浪费了司法资源。再审程序是为“兼顾诉讼法上的和平的维持和实体正义的实现这两种要求”而设立,非因重大错误不应牺牲“诉讼法上的和平”,更何况纠正管辖错误与实现实体正义间并无必然联系。

管辖权异议裁定之后如果对结果不满的话,可以提出上诉,只有诉讼案件才能够申请再审,管辖权异议案件是不能够再审。管辖异议之后希望能够申请再审但并不清楚具体审理的内容或是相关法律规定,来中国辩护人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声明:
  1、本文是作者“夺嫡爱新四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spjd/xsspjdcx/78345.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