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吗丨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如果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是可以对案件进行主和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以国家的名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那么公诉案件开庭之前调解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诉案件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如果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是可以对案件进行主和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公诉案件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如果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是可以对案件进行主和解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